关于做好2012年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9-07 点击数:

各学系、相关部门:

为保证我院2012年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申请校内转专业暂行规定》,将开展本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成立学院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院长担任组长。

2、条件审核: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申请校内转专业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审核。

3、绩点计算:参加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第一学年必修课中全部考试课程。

4、考核方式:笔试,成绩按70%计;面试,成绩按30%计。

5、确定录取:学生转专业成绩由下列三部分组成:学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占60%A),学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分值占20%B),系考核占20%C)。计算公式如下:

A=(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5)×10×60%

B=20-20/(学生所在专业年级人数×20%)×(排名-1)

C=笔试、面试成绩,满分20分。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学生申请

学工处

913

2

条件审核

学工处

教务处

915

3

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教务处

917-19

4

公布考核时间、地点

教务处

920

5

组织考核

教务处

921-25

6

召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会议,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名单

教务处

927

7

拟同意转专业名单公示

教务处

928

8

确定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108

三、材料报送

经学工处审核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需向教务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一份,填写时不得变动表格格式;

2、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生必修课成绩单一份,成绩单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3、加盖学工处公章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系具有优秀本科生转专业资格申请人汇总表》纸质文本一份,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hlxyjwc@126.com。填写时请不要变动表格格式。

申请材料交教务处,联系电话:80639010,联系人:邓老师。

翰林学院教务处

O一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专业类别和各专业可转入、转出人数表

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形式

专业类别

可转入人数

医学系

100501

中医学

5

文理兼招

中医学类

4

医学系

100502

针灸推拿学

5

文理兼招

中医学类

0

医学系

100701

护理学

4

文理兼招

护理学类

5

医学系

071502

应用心理学

4

文理兼招

心理学类

4

药学系

100801

药学

4

理科

药学类

3

药学系

100803

药物制剂

4

理科

药学类

3

药学系

100802

中药学

4

文理兼招

药学类

3

药学系

081102

制药工程

4

理科

化工与制药类

3

药学系

100806

中药资源与开发

4

理科

药学类

3

经管系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理兼招

经济学类

4

经管系

110202

市场营销

4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类

4

经管系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

文理兼招

公共管理类

4

经管系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文理兼招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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