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2-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保留入学资格)。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与方式

学生登录教育部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认真核准平台上的个人数据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1.核准信息项:学号、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入学日期、学籍状态。

2.补录信息项:学生是否在职、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补录完成后须对信息进行核准)。学生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3.本次核准和补录工作采用线上核准和线下填报补录信息,线上核准请直接登录学信网进行核准,线下填报需如实填写《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信息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须于2019年3月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0262533@qq.com,纸质版材料(需要学生签字且有二级学院盖章)整理汇总后,交至教务处301办公室。

4. 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核准并填写信息表,并注意留存相关核对依据。

三、时间安排

学生务必于2019年3月4日前登录学信网完成信息核准及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

四、工作要求:

1、此次信息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学生可提前与父母或监护人沟通,按时提供完整和正确的信息。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责任,督促指导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

3补录信息需学生签字确认,在外学生可授权班主任代签。如放弃补录信息填写则请学生本人填写《确认放弃申明》(附件3)。学生个人信息应与学信网一致,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 请于2019年3月4日前与教务处罗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0639586。

4、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做好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深化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数据存储、使用、上报等工作要用交由专人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全面保障数据安全。

内容附件: 附件1: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内容附件: 附件2:《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信息表》

内容附件: 附件3:《确认放弃申明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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