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教师开展在线学习的通知(第二轮)

作者: 时间:2020-03-07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否则会直接影响职称晋升。望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通过有关平台参加在线学习,要求所有教师每周在线学习不得少于2小时。

从本学期开始,凡报名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老师,都必须通过教务处提供的在线培训平台登录学习,以便于统计学时和学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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