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课程调整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6 点击数:

为方便任课教师更好的进行教学任务的整体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我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课程调整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

45日(第7周周五),全部课程停上。

二、劳动节:

51日(第11周周三),全部课程停上;

52日(第11周周四),全部课程调至428日(第10周周日);

53日(第11周周五),全部课程调至55日(第11周周日)。

三、端午节:

67日(第16周周五),全部课程停上。

周六课程按课表正常上课。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单独与教务处联系。

请相关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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