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12 点击数:

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文件通知精神,2019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安排我校2019届毕业生于2018年3月23号拍摄学历、学位网上注册及毕业、学位证书使用的照片,望各系全力配合组织好本次拍摄工作。为了确保拍摄工作顺利进行,请通知各班全体学生到时候务必到场,准时参加拍摄,并安排每个班级的班长到现场协助维持秩序。

为了做好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图像采集对象:2014级五年制本科专业学生、2015级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和2017级二年制专转本学生。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1、采集时间:2018年3月23日(班级安排表及拍照地点另行通知)

三、电子图像采集收费

1、收费办法:根据苏教指通(2016)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12元。

2、请毕业班级辅导员到学院总负责人处领取班级花名册,根据统一下发的花名册收费上交,费用收齐后交到学院总负责人处。

3、学院总负责人将收齐费用和签字名单统一于2018年3月16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

四、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1、各班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班委按学号顺序组织好学生,有序参加拍摄。

2、拍摄必须穿白色上衣(勿穿其它颜色上衣),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将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

3、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拍照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机读取身份证信息,不带身份证不予拍摄。

4、学生必须按指定时间进行电子图像采集,错过采集时间,学校不再另外安排。错过当天拍摄需补拍学生可在2018年8月1日—2018年11月20日期间周一到周五,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补拍的详细流程可登陆“江苏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查看。

毕业生电子信息和图像信息将进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档案库,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希望各位学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学院总负责人:

医学院:张华政老师;

护理学院:高俊杰老师;

药学院:徐窑窑老师;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郭晨皎老师。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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