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试卷互评互查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1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学校在各教研室自查的基础上拟于5月15日(第11周周二)组织各二级学院和基础部开展期末试卷互评互查专项检查,重点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含补缓考试卷)批阅、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抽检,请各学院组织教研室作好准备。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分组名单

序号

接受检查学院

参与检查学院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1

基础

卫管

高山、吴玲霞邹雨杨、教研室主任

5月15日(周二)

2

卫管

基础

翟修平、顾柏平、沈洁▲●教研室主任

5月15日(周二)

3

医学

药学

孙云、李爱民、吕志阳姜潘惠、教研室主任

5月15日(周二)

4

护理

药学

孙云、吕志阳姜潘惠、教研室主任

5月15日(周二)

5

药学

医学和护理

顾海、蔡蕾、方彭华、杨雨薇唐颖、顾铭教研室主任

5月15日(周二)

注:1.为组长,为教学科研助理,为秘书,教研室主任名单由参与检查学院确定后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2.教务处和教学评估中心有1名领导及1名工作人员参与,接受检查和参与检查的学院秘书相互联系确定检查时间、地点,并将结果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二、检查程序及要求

1、现场检查

1)接受检查学院组织务必保证所有试卷数量及内容完整;检查当日所有试卷集中摆放。  

2)检查组到现场后,检查组分组查核所有试卷的数量及内容是否完整。

3)检查组组长随机抽取3-5门课程试卷按《试卷归档及评判要求》进行逐项检查,《试卷归档及评判要求》见附件。

4)检查组汇总检查意见,并由检查组教学秘书将意见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2、结果反馈

检查组将检查意见于检查后一周内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3、学院整改

根据检查结果中提到的问题及建议形成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要求在接收到反馈意见一周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至教务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8年05月11日

附件一、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列表

附件二、试卷归档及评判要求

附件三、抽查试卷检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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