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前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4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学校严格贯彻落实翰教字〔2017〕75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关于自2019年起停止清考的决定》制度的相关要求,将不再安排2019在校本科生清考考试,以往不通过课程只能以重修获取学分。为了保障2019届重修的毕业生按时拿到重修学分,促进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学校将在2019年4月24日安排毕业生重修考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对象只适用于2018-2019-2学期参加重修报名的毕业班学生。

二、考试形式:

1.毕业前重修考试单独命题,考试形式、试卷难易度、阅卷标准及考场要求与期末考试一致,请各有关学院根据重修科目、重修人数做好命题工作,并按照毕业前重修考试日程表所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做好监考工作,学校和学院做好校、院二级巡考工作。

2.体育、实验等实践课程的重修考试工作由体育部、相关学院安排,请学生自行联系完成考试。

3.参加重修考试的考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做好核查工作,认真监考。

4.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需参加考试的同学,做好考前复习准备工作。

三、成绩录入:

考试结束后,使用教务系统,进入补考界面登录成绩,账号和密码与补缓考相同,统一维护在学院教秘名下,4月28日完成成绩录入,并打印成绩单,学生可以及时查询成绩,成绩通过的学生,若存在重修课程不属于原培养方案的,请重修学生及时申请课程替代,方便学籍管理进行毕业审核。

如有特殊情况,联系考试中心王老师,0523-80639576

 

附件2019届毕业生重修考试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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