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实习基地:

根据我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本学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工作安排

1.提前结束课程考试由二级学院安排在课程结束后2周内完成,见习、实习班级课程需在学生离校前完成考试,并提前一周将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老师报送考试中心。具体科目见《提前结束课程考试课程一览表》(附件1)。

2.提前结束的课程考试安排由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学生通知,考务工作。

二、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15日-6月23日,考试安排见《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意见稿》 (附件2)。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请于第15周周一(6月1日)前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提交《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附件3),经批准后予以更改。

2.各二级学院需在开考前一周将考试科目监考人员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教务处将统一安排巡考。

3. 床边学生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因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暂缓返校学生不能参加本学期考试的,请在开考前一周向二级学院申请办理缓考手续,二级学院汇总后报送考中心,各二级学院须及时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2.请各学院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加大监考与巡考力度,严肃考试纪律,营造优良的学风考风。

3.考试期间请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

附件:1.提前结束考试课程一览表

2.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意见稿

3.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

 

版权所有 © 2011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ICP备案号:苏ICP备08008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