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服务和引导,提高学生自我学业预警能力,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布置有关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希望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教育和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

一、学业预警范围

经补考后,一学期或累计有4门必修课程不及格者。

二、毕业班学业预警范围

1. 必修课程有未修或未通过者;

2. 限选学分有缺学分者;

3. 任选学分有缺学分者;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学生根据URP综合教务系统网站内综合查询模块的成绩查询进行自我审查(具体操作步骤参照附件1《学生自审方法)。非毕业班级学生填写《不及格必修课程明细表》(附件2),毕业班学生填写2021届预计毕业生自审未通过汇总表(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2或附件3提交至各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梳理和审核对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确定进入学业警示范围的学生和留级的学生,填写《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及相关不及格必修课明细表》(附件4)

3.学生自查及二级学院审核完成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及相关不及格必修课明细表》(附件4)、毕业班班级同时提交2021届预计毕业生自审未通过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于9月25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307陈浦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1097788237@qq.com。

4.学业警示名单正式发文后,由二级学院向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寄发《学业警示通知单》(附件5),同时安排专人与学生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

5.二级学院寄发书面通知时,应提醒家长(监护人)书面回执回复,并与受到学业警示学生的家长(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交流学生的学业情况,协助学院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6.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和课程所在部门应于11月5日前共同制定针对性强的帮扶和学业追赶计划,并记入《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业警示与帮扶管理档案》(附件6)备查

7.二级学院对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以一学年为帮扶周期,持续跟踪、定期检查,警示教育及帮扶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记入学业警示与帮扶管理档案。

、工作要求

学生在自审过程中一定要细心并严格按照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审,自审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复学、留级、跳级的学生容易出现漏修课程的情况,学校按照学生当前所在专业和年级匹配人才培养方案,复学、留级、跳级的学生应及时梳理培养方案变更后的课程修读情况,及时办理补修和补选。

2.因学籍异动和重修等原因,选修通过的同名课程中出现课程号变更的,可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课程替代指定要求,到考试中心申请课程替代,以免影响毕业审核结果。

3.若是本学期开课的课程,由于目前未考试导致自审不合格的课程在审核结果中不需体现。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加强内部的协调配合,在时间节点内按照要求完成学业预警工作。


附件:

1.《生自审方法》

2.《不及格必修课程明细表》

3.《2021届预计毕业生自审未通过汇总表》

4. 《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及相关不及格课程明细表》

5.《学业警示通知单》

6.《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业警示与帮扶管理档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0年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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