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护类相关专业实习和床边教学工作管理的通知

作者:HLJWC 时间:2021-07-28 点击数:

二级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医护类学生相关专业实习和床边教学(临床见习)的管理工作,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形势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严制度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照各专业的《实习手册》、《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医护专业本专科毕业实习管理条例》、《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床边教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临床工作和志愿服务的管理,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的培训和指导,保证学生的安全。

二、严格纪律要求,提高学生思想认识

各二级学院要专门组织学生和班主任召开线上会议,强调实习见习期的各项规定、纪律和安全意识。医护类专业临床实习和床边教学(临床见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医院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严守底线思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要求。在南京地区见习实习的学生,非必要不出医院,如确需出实习点的,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全体见习实习学生每晚需配合学院,由各实习小组长完成查寝报告的统计,上报医院科教科和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三、加强动态跟踪,完善沟通与日报机制

进一步加强属地化管理,院校双方应保持密切联系,精准把握学生最新动向。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应结合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加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生活、学习的管理工作,科教科要将相关信息与学校及时交流沟通。

正在进行临床实习和床边教学的学生需配合各二级学院继续严格落实学校奥兰网“日报告、零报告”打卡的制度。二级学院要准确掌握实习、见习学生的动态信息。

各二级学院须将在南京地区见习和实习学生的名单、住址、实习点是否属于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健康码、核酸检测次数、时间和结果、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参与抗疫一线志愿服务等信息要求学生每天填报,经医院科教科审核后提交至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并及时汇总给相关部门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1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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