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2022届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2届毕业终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22届毕业生及最长学习年限内结业生。
二、工作安排
1.6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
各二级学院仔细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翰教字〔2019〕33号)的要求,系统梳理本学院审核对象范围内所有学生的必修课、选修课、第二课堂学分及处分情况,将审核结果填入《课程学分及学位审核情况表》(附件1,包含两个sheet表),将处分详细情况填入《处分详细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6月14日17:00之前将附件1、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必修课及选修课审核方法参照《URP教务系统学业审核流程》(附件3),《处分详细情况统计表》(附件2)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学工处审核盖章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2.6月17日前,教务处完成毕业及学位复核工作
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提交的审核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3.6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召开学位分委员会
各二级学院召开学位分委员会,将2022届毕业生审查情况填入《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附件4),最长学习年限内结业生审查情况填入《补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附件5),并根据审查情况通知符合换发毕业证/补授学位证要求的结业生填写《结业生换证申请表》(附件6),未提交申请的学生将不予换发毕业证及补授学位证。
以上材料于6月20日17:00之前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4. 6月22日,召开学位委员会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时间节点,将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7195612@qq.com,联系人:钱洁,联系方式:0523-80639930。
四、注意事项
1. 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对本学院毕业终审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成立审核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审核工作需安排双人进行,签字确认。
2. 审核结果需通知到学生本人,对审核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学生不在校内,可由班主任通知到学生,确认无误后代签。
3.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为既定时间,各二级学院务必根据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毕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课程学分及学位审核情况表
2. 处分详细情况统计表
3.URP教务系统学业审核流程
4. 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
5. 补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
6. 结业生换证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