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变更姓名后,需同步向教务处申请变更相应学籍信息,具体流程如下:
一、 所需材料
1. 纸质版:
(1) 《在校生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写明更改原因,班主任、辅导员、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
(2) 派出所出具的改名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关键信息更改后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为黑白复印件);
(4)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户主及申请人的户口簿登记页。
2. 电子版:
(1) 派出所出具的改名证明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
(3) 户口簿登记页,包含户主及申请人户口簿登记页的电子扫描件。
二、 办理流程
1. 办理时间:每学期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
2. 办理地点:行政楼303。
3.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在校生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办理完相应签字盖章手续,并准备好其他所需材料;
(2)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447195612@qq.com,邮件以“关键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申请人姓名”命名。
(3)申请人本人携带所需纸质材料至行政楼303钱老师处办理。
三、 注意事项
1. 变更姓名须首先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改名手续,待新的二代身份证下发后方可进行学籍信息中的姓名变更。
2.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电子材料扫描要求:主页信息完整,图片清晰可辨,每张图片大小请控制在10MB以内,图片格式仅支持jpg/png格式。
附件:在校生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