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实验考核成绩不及格情况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实验课程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我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实验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理论课程考核”,现为进一步加强实验课程考核管理,特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例如无机化学实验,实验课程需进行期末考核,各教学单位需在该门课程理论考试前将实验考核成绩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公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该部分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理论课程考核。待下一学期学期初实验课程补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理论课程考核,否则该门课程需进行重修。

请各教学单位1222日下班前将2023-2024-1学期实验课程成绩登记表(附件1)、2023-2024-1学期实验考核成绩不合格汇总表(附件2)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7联系人:周伟,电话:0523-80639010


附件:1.2023-2024-1学期实验课程成绩登记表

2.2023-2024-1学期实验考核成绩不合格汇总表

3.2023-2024-1学期需报送的科目清单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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