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结合我校实际 现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9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将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我校今年申报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一般项目。2019年省教育厅确立我校的项目总数为20项。

三、申报遴选程序与方法

项目实行校院两级评审制度。根据省教育厅限额、各学院申报数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各学院限额,各学院根据限额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初审,遴选优秀项目向学校推荐。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入围预选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复审论证,确定我校申报各级各类项目的立项名单。遴选结果由学校公示。

四、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切合实际,难度适中,具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目标,具备基本的实施条件;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应避免选题过大、过深超出学生的能力;突出创新性和原创性,重视发挥团队的整体协作优势;力争能够取得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成果。

五、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分级别申报,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团队成员可跨学院组合,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原则上四年制专业1至2年级学生,五年制专业1至3年级学生,其他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每个项目组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能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准备出国、见习实习等理由延期或中止,项目中止将影响学生个人诚信记录。

3.有项目中止记录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参加省级、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同学,需评估在研项目进展情况后确定是否允许申报。

4、申报的项目须配备指教师。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热心于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能定期进行交流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实验实践训练条件。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六、申报材料

各院20194月18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12019年相关申报立项材料;

2)院推荐项目一览表。

各附件均要求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在学院名称栏加盖学院公章

各院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7,电子材料发至邮箱664320564@qq.com,联系人:袁斐,联系电话:0523-80639010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20199)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推荐项目一览表

4. 专业门类目录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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