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研室:
2016-2017-2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19周和20周,现将发布《2016-2017-2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考试日程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确实需要更改者,请第16周(2017年6月6日)前提交由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的申请单(申请单见附件,请自行下载)。请各位任课老师仔细核对任课班级考试科目,若有遗漏或错误,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0523-80639576),以便补充和更正。谢谢!
附件:
1、2016-2017-2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意见稿(不包括提前考试科目);
2、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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