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调研要求

作者: 时间:2017-04-21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内涵建设,深化专业与课程改革,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我校教学基本文件建设,提高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在充分考虑培养方案的稳定性和先进性的基础上,决定启动2017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提纲:

1)本专业发展的前沿动态和同行院校的建设状态;

2)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结构的需求和对我校毕业生的评价;

3)本专业定位与特色;

4)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知识、能力、素质);

5)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与课程体系设置的衔接;

6)专业课程模块、实验(实训)教学体系及毕业考核方案;

7)本专业现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组织管理及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机制保障。

二、调研形式:

1)用人单位、毕业生调研;

2)本专业所有主干课程教师参与的研讨论证会;

3)本专业学生座谈会、学生调查问卷。

三、完成调研报告:

5月30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的有关调研工作,形成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并于2017年6日1日前报教务处,电子材料发送至736506547@qq.com。联系人:张老师,0523-80639930。

调研报告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供参考):

1)调研工作组织与开展情况;

2)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与知识、能力、素质要求;

3)同类院校的人才培养改革情况;

4)本专业现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5)对本专业本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6)对全校公共课程设置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对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总体设计的意见与建议。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在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的同时,还应对接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有关“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调研情况,从市场需求、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健全制度等方面理清各个专业建设的基本思路,认真组织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校在7-8月份举行2017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及专业建设规划制定情况汇报及研讨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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