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要求
请各学系、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10号)的要求,严格把关,切实保证项目质量,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完成推荐材料。
二、推荐名额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院依托南京中医药大学进行申报,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总量(不分项目类别)不超过15项。
三、工作步骤
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项目需按有关规定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不得超过40页。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务必于4月25日前将报奖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最后统一报送至大校科技处。大校初审通过后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一册(一式12份),于5月6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向大校科技处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婷婷
联系电话:80639930
邮箱:gutingting1988@126.com
办公地点:J3520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x
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doc
3、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及汇总表文件.rar
科技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