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4]18号)要求,请有申报意向的学系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以及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填写)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填写)的电子版于7月20日前发送至736506547@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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