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系、各位同学: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10级(2015届)医学类毕业实习将于6月9日至2015年6月9日进行,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医院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必须是其它中医药大学或中医学院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的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及各种西医院等均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2、申请程序及准备材料:本人书面申请、对方医院的接收证明书面材料原件、父母签字同意、辅导员签字同意、学系签字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5月15日下班前)由学工处统一制表并连同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审批。经学校同意,自行联系方生效。逾期不再办理。
3、因条件不符,未获批准的,不得再行联系。学校将统一安排实习。
4、医学系、学工处负责好对学生安全指导及必要的学生和家长的安全责任承诺。
5、自主联系实习费用由学生先行垫付,实习结束后凭医院提供的发票报销,学校实习费用标准为720元/生,超出学校支付标准的费用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6、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以下医院均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江苏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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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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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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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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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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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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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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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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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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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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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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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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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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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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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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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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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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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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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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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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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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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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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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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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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
南京鼓楼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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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西医结合医院(无锡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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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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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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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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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
二军大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原海军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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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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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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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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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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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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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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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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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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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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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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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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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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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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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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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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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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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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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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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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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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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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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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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和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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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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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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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院不能承担毕业实习,故未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