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新开任选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06 点击数:

各学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创新能力及身心健康水平,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继续开设各类公共任选课。现请各学系及相关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及个人学习、研究专长积极申报。

一、 任选课开设课程及基本要求

任选课课时一般不超过48学时,属考查类课程

二、 新开课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 具备讲师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对所开课程进行过系统的研究。

2. 岗前培训成绩合格。

3. 制订完成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讲稿、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全面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了解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三、 注意事项

1、所需教学材料:包括课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讲授提纲,所使用教材,请一定注意按标准的格式填写。

2、拟开任选课可以注明单学期或双学期开设,不注明则视为每学期开设;

3、为保证课程开设的延续性,原则上经过同意开设的课程以后每学年都要保证开出;

4、任选课一般都安排在每学期周一至周四晚上或周六白天授课,在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申报新开任选课的教师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课开设审批表》及相关教学文件于2014328日下午五点前电子版发至邮箱(736506547@qq.com,纸质材料(需签字)报送至教务办公室520

联系人:张 倩

联系电话:0523-80639930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课开设审批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点击下载附件

版权所有 © 2011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ICP备案号:苏ICP备08008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