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据此我院2016年国庆节期间课程调整如下:
1、10月1日—10月7日的课程全部停上;
2、10月8日—10月9日(第5周周六-周日)正常上班,补10月6日-7日(第5周周四、周五)全天课程。
3、大一新生从第五周10月8日—10月9日开始上课,即大一新生10月8日补第六周周四全天的课程,10月9日补第六周周五全天的课程。
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单独与教务科联系。
请各系及相关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含大校、附属医院、外请教师)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