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3-28 点击数:
各班级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我院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3天。
据此,我院课程调整如下:4月2日(第6周星期六)按课表正常上课;原4月4日(第7周周一)的课程全部停上。
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与教务处联系。
请相关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请)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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