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5-03-30 点击数:
各班级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我院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为公休日,4月5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 4月6日(星期一)补休。
据此,我院课程调整如下:4日(第4月6周周一)的课程全部停上。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与教务处联系。请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请)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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