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安全,规范教学秩序,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期初制定的教学管理常规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本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拟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7日期间进行。现将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以日常教学工作为主要内容,在全面检查教学规范、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重点要求以下内容:
1.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组织人员对各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包括二级学院层面的安全责任体系、具有专业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与值班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等;以及各二级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自查情况,各实验室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维修记录等,特别是各类特种设备、强电设备、危险实验品的操作流程、规范和记录等;
2.教学规范情况,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3.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和督导开展教学文件、试卷、实验室检查记录等资料的核查工作;
4.任课教师上课纪律检查,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私自调课、代课、停课、缺课等情况,有无重大教学事故;
5. 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同对象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思考对策;
6.各种检查、评估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也是本次检查重点;
7.根据各教学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其他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二、教学质量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方式以教学单位的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组,制定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计划。教务处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三、教学质量检查总结的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应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结工作,主要包括:
1.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具体做法;
2.重点检查的项目及完成情况;
3. 对典型案例的分析阐述;
4.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以及对学生、教师反映意见的处理与答复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在2019年5月21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80262533@qq.com。各教学单位要树立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的意识,教学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检查记录、文本均须整理存档。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80639586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