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3-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我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清明节期间课程调整安排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全部课程停上。
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单独与教务处联系。
请相关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含床边教学医院、外请教师)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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