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9年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要求各教学单位定期开展教师业务学习、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院整体工作大局,坚持统一指导、分类实施的原则,使教职工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一支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培训范围
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
三、培训方式
(一)学院层面专题培训;
(二)各教学单位常态化业务学习。
四、培训周期
(一)学院每两月集中组织一次各类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二)各教学单位每两周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五、组织实施
(一)学院专题培训
1.专题培训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人事处配合开展;
2.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师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开展培训;
3.参加培训人员应按时参加,教务处负责考勤统计。
(二)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1.应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详细计划表(可参考附件)并于10月17日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要认真组织并进行考勤统计;
3.学期末将培训考勤记录、录音录像等会议原始资料及教师学习心得、论文等成果材料提供至教务处存档。
六、培训结果的使用
教师参加培训考勤统计情况,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依据。
附件:业务学习(培训)计划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