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基础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学习,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对我院教师学习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学习时间
每月安排两次业务学习,其中1次由教务处指定学习内容。具体时间为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教育理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技能、教学研究、教研活动等主题。
三、学习方式
主要由各部门牵头负责。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可采取部门工作会议、教研室活动、专题讲座、教学沙龙、经验分享等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提高学习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实践性,提高学习效果。
2.实行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
3.认真做好业务学习纪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各部门每学期末上交学习小结及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