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科〔2019〕1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翰教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推动实验室安全准入的贯彻落实,增强实验(实训)教师和教辅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现组织全体实验(实训)教师和教辅人员参加“实验安全教育与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我院全体参与实验(实训)教学或教学准备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含外聘实验(实训)教师。
二、考试方式
请登陆“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与科研实验安全教育考试系统”(http://aqks.njucm.edu.cn/examweb/)参与学习和考试。
三、考试流程
1. 注册时,请实名,在“所属部门”选择“翰林学院”;
2. 登陆后先进行在线学习安全知识,学习后再至“考试管理”参加考试。医学院、药学院和护理学院三个教学单位课程的教师和教辅人员请选择“实验室安全考试试卷(理工科)”进行考试,其他教学单位课程教师和教辅人员请选择“实验室安全考试(文科)”进行考试;
3. 试卷总分100分,合格分85分,考试次数不限;
4.考试结束后,在“成绩查询”里可查看考试成绩;
5.考试合格后点击进入“个人管理”下的“查看证书”,下载打印合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6月18日-8月29日
五、其他事项
1.外聘实验(实训)教师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到位,于下学期开课前完成在线学习和考试,确保考试通过;
2.请各教学单位秘书于9月3日前收齐合格证书,连同考试结果统计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至教务处303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hlxyjsfz@163.com;
3.本次“实验安全教育与考试”结果将作为实验(实训)教师和教辅人员开展实验(实训)教学和教学准备的准入依据之一,未通过者将不得开展实验(实训)教学和教学准备。届时,学院将在适当范围内对各单位考试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安全教育与考试结果统计报送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