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苏教发〔2021〕21号)的要求,学校将继续组织教师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我校自有专任教师,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与学校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
(二)教学水平高,广受学生欢迎;
(三)德才兼备,勇挑重担的教学骨干。
同时,鼓励在各类教学比赛中曾获奖的教师积极参加。
二、推荐名额
(一)各教学单位自主开展内部选拔,根据选拔结果,择优推荐。
(二)每个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为1-2人,常规教学和(或)实践教学各1人。
常规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为基础理论类课程或理实一体类课程。实践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属性为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
三、参赛流程
(一)各单位确定好人选后,于9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1)报至教师发展中心。10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2)汇总压缩后发至邮箱hlxyjsfz@163.com。
(二)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根据评分排名择优报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如有不清楚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周老师,行政楼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0639930。
附件:
1.推荐参加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教师情况汇总表
2.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报名材料
3.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评分标准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