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我校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课程调整如下:
一、中秋节:
9月22日(第3周周六)课程多为校公选课,按课表正常上课;
9月24日(第4周周一)全部课程停上。
二、国庆节:
9月29日(第4周周六)正常上班,补10月4日(第5周周四)全部课程(包括晚上),原第4周周六全部课程停上;
9月30日(第4周周日)正常上班,补10月5日(第5周周五)全部课程(包括晚上);
10月1日-10月7日全部课程停上。
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与教务处联系。
请相关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含附院、外请教师)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