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安全,规范教学秩序,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期初制定的教学管理常规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本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拟于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30日期间进行。现将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以日常教学工作为主要内容,在全面检查教学规范、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重点要求以下内容:
1.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岗位职责、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师生安全教育、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请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形成逐项检查清单和整改反馈方案;
2. 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或进行教学情况问卷调查,了解教学动态,听取师生对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教学规范情况,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4.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和督导开展教学文件、试卷、实验室检查记录等资料的核查工作;
5.根据各教学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其他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二、教学质量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方式以教学单位的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组,制定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计划。教务处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各教学单位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结束后,应召开本单位教师大会,向全体教师公布检查的结果、发现的亮点、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措施。
三、教学质量检查总结的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应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结工作,主要包括:
1.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具体做法;
2.重点检查的项目及完成情况;
3. 对典型案例的分析阐述;
4.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以及对学生、教师反映意见的处理与答复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在2018年12月7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80262533@qq.com。各教学单位要树立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的意识,教学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检查记录、文本均须整理存档。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80639586
附件:
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