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任课教师更好的进行教学任务的整体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我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课程调整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
4月5日(第7周周五),全部课程停上。
二、劳动节:
5月1日(第11周周三),全部课程停上;
5月2日(第11周周四),全部课程调至4月28日(第10周周日);
5月3日(第11周周五),全部课程调至5月5日(第11周周日)。
三、端午节:
6月7日(第16周周五),全部课程停上。
周六课程按课表正常上课。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单独与教务处联系。
请相关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