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0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各床边教学医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安全,规范教学秩序,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期初制定的教学管理常规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本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拟于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8日期间进行。现将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以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内容如下:

常规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材选用、教师备课、课堂授课、多媒体教学、作业布置及批改、辅导答疑情况等;

2.教学管理规范材料情况,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实验教学、实践教学、试卷批阅、试卷装订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试卷检查要求详见附件1:《试卷归档及评判要求》);

3.课程教学实施情况及质量问题;

专项检查内容:

4.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对实验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成效,实验教学情况,特别是实验安全准入教育、考试及教师实验课规范教学情况;

5.各种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清单及完成情况;

6. 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课程思政实施的举措;

7.理论和实验巡课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教学质量检查方式、要求及结果运用

1.检查方式: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方式以校院二级检查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校级层面检查由教务处牵头集中检查,具体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教务处将抽取部分教研室的教学材料,每个二级学院随机抽取1-2个教研室(实验室)进行检查。

2.检查要求:本学期各二级学院对自有教师的听、评课和教学文件材料检查要实现全覆盖,其中医学院、药学院实验教学听、评课的比例不得低于50%,评分及等级要体现区分度。

3.检查结果运用:学院自有教师个人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个人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各教学单位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年终部门工作重要考核指标。对实验室安全问题迟迟得不到整改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三、教学质量检查总结的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应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结工作,主要包括:

1.既往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改进情况;

2.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具体做法;

3.重点检查的项目及完成情况;

4. 每个教研室、实验室的自查情况;

5.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以及对学生、教师反映意见的处理与答复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在2019年11月22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80262533@qq.com。各教学单位要树立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的意识,教学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检查记录、文本均须整理存档。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80639586

附件1:试卷归档及评判要求

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

附件3: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4:实验教学评价表

附件5:教学文件检查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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