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我院重修管理规定要求,将组织必修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参加重修报名,进入毕业实习(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不得参加重修。
一、网上重修统一办理时间:
第三周周一至周四(9月18日8:00——9月21日17:00)。
办理条件:该课程本学期开课,且课程号与原不及格课程的课程号一致。
办理地点:校机房或任何能上网的计算机。
网上重修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 手工替代课程重修办理时间:开学后第三周周一至周五9月18日9点-9月22日17点)
办理地点: 行政楼302
办理对象:必修课不及格,但因培养方案调整,此门课程不再开设或者学生选择重修高学分课程替代低学分课程(即相同课程号的不接受手工替代课程重修办理)。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