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许忠兵 时间:2017-10-25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34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和要求
(一)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优势明显。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具有满足重点领域、特色产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
(二)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基地管理制度。
(三)场地和经费保障有力。具备与所承担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还要有能供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课程研发能力较强。能紧跟产业及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培训项目方案,能够研发适应本地区、本行业人才培养培训需求的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说明。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目的、申报优势、申报的可行性等。
(二)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固定办公场地、培训场所证明,自有或长期(3年以上)租用场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于2017年11月3前,将《江苏省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5份,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许忠兵,联系电话:80639930。
附件: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