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教字〔2017〕75号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关于自2019年起停止清考的决定
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贯彻落实《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经我校党政联席会第25号会议研究通过,形成如下决定:
1.自2019届毕业生开始停止毕业清考工作。
2.2018年我校将最后一次开展毕业清考工作,且仅提供2018届毕业生清考机会1次,清考课程经考核仍不合格者,必须做结业或延长学制申请,在结业后弹性学制内或延长学制期间可以再申请重修,并通过重修考试以获得成绩和学分,学校将不再组织任何其他形式的考试。
3.今后在校学生每学期必修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在下一学期开学初学校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修;任选课和限选课考核不合格的课程,不安排补考,学生自行上网选课,重新学习。
取消毕业清考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全校所有学生,同时各二级学院还应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学生认真学习,争取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