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12月27日-12月30日,考试安排见《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意见稿》 (附件1)。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请填写《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附件2),经教研室主任、学院院长签字后于第14周(2021年12月3日)前提交考试中心302,经批准后方能予以更改。
二、注意事项
1.因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正常考试的,须提前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相关课程教师要做好考试的衔接工作。各学院须及时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2.请各学院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加大监考与巡考力度,严肃考试纪律,营造优良的学风考风。
3.考试期间请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
4.若有疑问,可到考试中心咨询。
附件:1.2021-2022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稿
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