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翰林学院做好本科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jwc 时间:2022-03-16 点击数:
教字〔2022〕3号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实(见)习基地: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自第四周周三(3月16日)起本科教学实施线上教学,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实(见)习基地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落实好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稳定有序。
一、在校生理论课与实验教学
按照既定教学周和课程表组织在线教学,若因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无法安排在线教学的,可调整教学计划安排,先行安排理论授课,或根据课程具体情况推迟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组织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和课程教学团队梳理校内外线上线下课程学习资源,制定在线教学方案,明确在线教学资源选用、在线教学课堂组织等相关要求。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完成与任课班级学生的对接,以教学班为单位建立课程教学群,确保3月16日开始按照课程表进程开展在线教学,严禁擅自变更授课时间。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在3月18日前,将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线上授课平台请选择设置成可重复使用周期性的会议号或课堂链接。
二、床边教学
南京市内床边教学点的床边教学理论授课改为线上教学,暂停床边教学见习课,待情况允许后再行补习。
其他各床边教学点的床边教学理论授课由本院根据属地防控要求自行决定线上或线下教学以及床边见习安排,并报教务处实习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毕业实习
所有教学基地的实习、见习工作,由各教学基地根据属地防控要求自行决定是否暂停,同时报教务处实习管理办公室备案。暂停实习、见习期间,烦请各教学基地做好学生的学习安排,加强防控管理,异常情况请及时报备学院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要常态化落实好实(见)习学生个人健康等信息的日常打卡制度。各实(见)习基地的学生小组长(含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同时要做好每日实习小组学生状态、特殊情况、危机隐患等情况上报工作;各二级学院做好学院、基地、学生沟通联动,及时了解在外学生情况,相互配合消除风险隐患,解决学生问题。
四、其他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如有任何在线教学安排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向教务处联系,便于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在线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二)在线教学期间,请各二级学院组建“教学院长、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班级”五位一体的助学团队,进入相关班级群或教学群,做好相关工作。教务处将组织开展在线教学巡查工作。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方案及要求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