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翰林学院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春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本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秋学期期末延期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近期另行公布。

2.教务处于2月15日前落实考务和监考人员安排工作,2月17日前完成试卷印制,考试期间各二级学院做好院内巡考,教务处统一安排校级巡考。

3.上学期完成床边教学的班级,相关课程考核返校后统一进行。

4.无特殊情况,学生均要及时返校参加课程考核。因暂不符合返校条件暂缓返校等原因的确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由二级学院汇总后至教务处统一办理缓考手续。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及时提醒学生做好课程复习,并做好学生的学业辅导答疑工作,同时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加大监考与巡考力度,严肃考试纪律,营造优良的学风考风。

5.由于涉及后续的补缓考、重修等相关工作,请各课程负责教师务必于3月1日23:00时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二、教学安排

1.本学期教学任务自第2周开始,按原定教学计划整体顺延1周进行。原定两周的期末考试压缩为1周。

2.因学院实验室整体改造,本学期实验教学暂缓开课。请各教研室根据已排定课表将理论部分教学内容前置,灵活调整课程教学安排,待实验室改造完成后集中安排实验教学。

3.本学期即将到教学基地开展实习实践、需提前结束的课程,教学结束时间不顺延,由课程任课教师在教学周内消化解决或进行补课。

4.请各任课教师关注班级学生返校情况,各班级负责人需配合任课老师做好直播设备的调试准备,做好暂缓返校学生的同步直播线上教学工作。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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