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5 点击数:

二级学院

为详细掌握本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学院将于近期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进行年度检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关于本科生实施导师制培养模式的办法(试行)》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实际情况,组织好本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8日

二、检查内容及形式

1.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布置、落实、督促、检查等具体工作。

2.检查各导师是否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关于本科生实施导师制培养模式的办法(试行)》中指导内容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学生的次数、详细的记录,是否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计划书》。

3.组织被指导学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学生评议表》(附件1)、导师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导师自评表》(附件2),同时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二级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议表》(附件3)对导师进行评议,并提出考核意见和建议。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23年5月18日17:00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生导师二级学院考核汇总表》(附件4)和工作总结(包括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思路等)报教务处。本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情况检查所涉及的教师和学生名单详见附件5。

联系人:周方圆,联系电话:80639930。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学生评议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导师自评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二级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议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生导师二级学院考核汇总表

5.2018-2021级本科生导师培养对象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

版权所有 © 2011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ICP备案号:苏ICP备08008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