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本学期学生成绩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请任课教师于考核结束后5日内完成学生成绩教务系统录入工作。本学期最终所有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
二、登录要求
任课教师直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并在检查成绩录入无误后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将不能再进行成绩更改和录入,如有遗漏或错误,必须由教师本人写明出错原因,经教研室主任、学院院长签字后,带试卷等原始材料至教务处进行说明。所有提交的必修课成绩至少必须包含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及总成绩。
为便于信息化管理,凡缓考、缺考(旷考)、违纪、作弊,在该课成绩记载表“总评成绩”栏记为“0”分,并在“其他信息”栏分别注明“缓考”、
打印《学生成绩登记表》后每一页成绩登记表下端都有签名栏,由各教学秘书统一将成绩登记表(一份)于开学后第一周周五前交教务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