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0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35 号),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本年度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抽检工作重要性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坚持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抽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保证抽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各二级学院、答辩小组、指导老师、学生要把好论文质量关,对毕业论文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二、抽检信息报送

1.各二级学院成立抽检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数据采集、报送工作,于810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教务处。

 2.抽检对象为 2022/2023 学年度(202291日至20238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学院根据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920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抽检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具体上报要求请登录抽检信息平台查看。

3.教务处负责校验、审核各二级学院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数据,确认无误后报送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至学位中心。

4.无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专业请二级学院根据各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认真梳理各专业的毕业要求,汇总本单位目前不要求撰写和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并如实填写《无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专业清单》(见附件)。

三、专家库更新

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应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

联系人:葛冉,0523-80639010QQ302858639

附件:无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专业清单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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