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翰林学院2023年秋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25 点击数:

二级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整体工作的安排,现就做好2023学期我院开学科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校历、教学日历和课程表安排,正常组织开展理论实验实训教学和实习等相关工作。

二、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教务处负责督促信息改造施工单位完成多媒体教室和机房的软硬件调试,确保在开学前保证所有教室多媒体设备正常使用实验室根据教学任务相关实验实训课程,提前做好场地调配与安排,实验仪器设备检修,实验教学耗材、实验动物购置等准备工作。本学期计划第3周开始开展实验实训教学工作。

三、开学教学相关工作安排

1.理论课程教学

本学期1-17周为教学周,18-19周为考试周。自828日起,各教学单位常态化开展理论教学工作

2.实验实训教学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作为实验教学的主体单位,要充分与教研室和实验教师沟通,落实教学任务和实验教学安全的相关工作,合理安排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各教学单位于各实验课开课的前一周落实上课时间、地点、批次分组等详细信息,并向师生公布实验课表,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3.补(缓)考、选课及等级考试安排

补缓考工作暂定于开学第一周进行,补退选及重修选课工作分别在开学第二、三周开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于821日已经开始,考试工作按计划定于第四周周末进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4.教材领用

需领教用教材的任课老师,请提前联系教材管理办公室,于行政楼102领取,外请老师由教研室代为领取。学生用教材计划于返校当天进行领取。

5.教学检查工作

教务处将于开学首日组织我院开学初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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