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成绩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本学期学生成绩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请任课教师于考核结束后5日完成学生成绩教务系统录入工作。本学期最终所有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17日。

二、登录要求

任课教师直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并在检查成绩录入无误后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将不能再进行成绩更改和录入,如有遗漏或错误,必须由教师本人写明出错原因,经教研室主任、学院院长签字后,带试卷等原始材料至教务处进行说明。所有提交的必修课成绩至少必须包含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及总成绩。

为便于信息化管理,凡缓考、缺考(旷考)、违纪、作弊,在该课成绩记载表“总评成绩”栏记为“0”分,并在“其他信息”栏分别注明“缓考”、

打印《学生成绩登记表》后每一页成绩登记表下端都有签名栏,由各教学秘书统一将成绩登记表(一份)于开学后第一周周五前交教务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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