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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14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各
二级
学院、各单位:
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
翰林学院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
202
3
-202
4
学年
春
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安排
校
级巡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
详情见
《
2
02
3
-202
4
学年
春
学期期末考试巡考
安排表
》(附件
1)。
二、巡考内容
1.考试准备情况,考场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考场设施是否完备,考场设备运行等情况;
2.各考场是否按要求安排监考人员,监考人员是否迟到、早退、不参加监考及中途离岗;
3.监考人员是否履行
《
监考
职责》
,对执行情况不好的监考人员及时批评、指正;检查考试过程中考场纪律情况,重点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有无作弊行为、考场秩序是否良好等。
三、工作要求
巡考人员须于考试前10分钟到达各考场进行巡视,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巡考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切实落实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运行。
巡考人员在每次巡考结束后要如实填写《巡考记录表》(附件2),考试结束后将该表交至教务处。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春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xlsx
】已下载
次
附件【
附件2、巡考记录表.xls
】已下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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