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预计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06 点击数:

 

二级学院

为保障2025届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开展2025届预计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全体2025届预计毕业生及最长学习年限内结业生

二、审核时间

36日—320

三、审核内容

请各二级学院仔细对照相应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翰教字〔201842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翰教字〔201933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翰教字〔20239号)的要求,系统梳理本学院审核对象范围内所有学生的必修课、选修课、第二课堂学分体测成绩及处分情况对于2023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还需审核学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最高成绩计),将审核结果汇总填入《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情况表》(附件1包含两个sheet),将处分详细情况填入《处分详细情况统计表》(附件2),必修课及选修课审核方法参照《URP教务系统学业审核流程》(附件3),平均学分绩点(以最高成绩计)审核方法参照《URP教务系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审核流程》(附件4

四、审核结果反馈

各二级学院须于320日前将《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情况表》(附件1)和《处分详细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7195612@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3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 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对本学院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成立审核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审核工作安排双人进行,签字确认。对预计不能如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应重点关注,加强帮扶,及时提醒学生办理重修、跟修补修

2. 审核结果须通知到学生本人,对审核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学生不在校内,可由班主任通知到学生,确认无误后代签。

附件: 1.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核情况表

2.处分详细情况统计表

3.URP教务系统学业审核流程

4.URP教务系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审核流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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