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生毕业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JWC 时间:2025-05-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即将结束,为确保毕业考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考核时间
各专业须在6月6日前完成毕业考核,并将毕业考核成绩报送至教务处。
二、实习结束及毕业考核安排
(一)医护类专业
1.实习结束时间
医护类专业于为5月29日结束实习,5月30日返校,具体交接工作另行通知。
2.实习考核与鉴定
各实习基地做好学生轮转科室的出科考核,同时完成毕业实习考核、鉴定工作,并于5月29日前将《实习成绩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教务处电子邮箱lfltcm@163.com;将汇总表纸质版、实习手册(教师用)、本科生导师相关材料加封后交由带队老师或实习组长带回学校教务处。
3.毕业考核
医护类专业毕业考核于返校后完成,具体考核内容和时间由医护学院另行通知。
(二)非医学类专业
非医学类专业毕业考核方案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制订,于5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审核备案。各二级学院负责相关专业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按时报送毕业考核成绩。涉及毕业论文答辩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请于学生返校前开展论文的审查工作,以便在学生返校后尽快组织答辩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及质量监控工作,组织二级学院论文自查,要依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包含检查安排、检查方式、检查结果、问题总结及应对措施、后续工作开展方案等内容,并落实到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监控工作中。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要求,学位授予信息实施即时备案,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7日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其他
毕业考核应当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考核办法》要求实施,各二级学院应按照要求提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