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学沙龙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了夯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激发教师们钻研教学业务、分享教学理念、交流教学经验、提升教学质量的热情,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研究教学、投身教学的的良好氛围,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搭建一个开放性、研究性、服务性的教学交流平台,开展常态化的教学沙龙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1.教学沙龙活动分校院二级形式开展,学院层面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主办;二级学院层面由二级学院申报主办,教师发展中心协办。每学期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各教学单位不少于1次。

2.学院层面教学沙龙活动由教务处处长负责,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沙龙活动组织工作由院长负责,每次确定一名主讲人,鼓励邀请校外专家及学者主讲。

3.沙龙主题:建议围绕学校年度教学重点工作安排,根据本学院学科和专业特点等具体情况,结合教师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确定选题,重点关注课程资源建设、课程团队建设、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改革、课程评价、慕课及“翻转课堂”等主题。

二、活动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精选沙龙主题,确定主讲人,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教学沙龙活动计划(附件1)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汇总后,公布各教学单位教学沙龙活动安排。

2.沙龙分为主题发言与交流研讨两个部分。建议主讲人以PPT方式主讲,参与者在主讲人发言后参与研讨,共同提高,总时间控制在2小时左右。

3.每期主办学院负责协调落实当期活动事宜。活动开始前1周将《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中心(行政楼301),邮箱:hlxyjsfz@163.com,以便中心发布活动消息,鼓励其他学院的教师参与交流。

4.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沙龙活动结束后,将与沙龙相关的报导、图片资料、活动观点总结等材料发送至中心邮箱,中心将协助分享,以扩大教学沙龙的影响力,积极为其他学院开展活动提供借鉴。

5.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学院组织开展教学沙龙活动。

联系人:周方圆,电话:0523-80639586。

 

 

附件:1.教学沙龙活动计划

      2.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0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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