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体实验(实训)教师和教辅人员参加“实验安全教育与考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科〔20191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翰教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推动实验室安全准入的贯彻落实,增强实验(实训)教师和教辅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现组织全体实验(实训)教师和教辅人员参加实验安全教育与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我院全体参与实验(实训)教学或教学准备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含外聘实验(实训)教师。

二、考试方式

请登陆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与科研实验安全教育考试系统http://aqks.njucm.edu.cn/examweb/)参与学习和考试。

三、考试流程

1. 注册时,请实名,在所属部门选择翰林学院

2. 登陆后先进行在线学习安全知识,学习后再至考试管理参加考试。医学院、药学院和护理学院三个教学单位课程的教师和教辅人员请选择“实验室安全考试试卷(理工科)”进行考试,其他教学单位课程教师和教辅人员请选择“实验室安全考试(文科)”进行考试

3. 试卷总分100分,合格分85分,考试次数不限;

4.考试结束后,在成绩查询里可查看考试成绩

5.考试合格后点击进入个人管理下的查看证书”,下载打印合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618-829

五、其他事项

1.外聘实验(实训)教师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到位,于下学期开课前完成在线学习和考试,确保考试通过;

2.请各教学单位秘书于93日前收齐合格证书,连同考试结果统计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至教务处303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hlxyjsfz@163.com

3.本次实验安全教育与考试结果将作为实验(实训)教师和教辅人员开展实验(实训)教学和教学准备的准入依据之一未通过者将不得开展实验(实训)教学和教学准备届时,学院将在适当范围内对各单位考试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安全教育与考试结果统计报送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16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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