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09 点击数:

二级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结合我校实际 现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0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将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利用大创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我校今年申报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一般项目。2020年省教育厅确立我校的项目总数为20项。

支持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1年,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开题立项后半年进行中期考核。

三、立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报,原则上以2018级和2019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亦可申报。申报者可为个人或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开展合作研究。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1项创新训练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请各项目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一经发现一人同时申报或参加多个项目者,取消申报资格。团队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不超过2人,成员必须分工明确。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能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准备出国、见习实习等理由延期或中止,项目中止将影响学生个人诚信记录。有项目中止记录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参加省级、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同学,需评估在研项目进展情况后确定是否允许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

2.项目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2人,省级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热心于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训练,能定期进行交流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实验实践训练条件。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项目选题范围。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鼓励学院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

立项遴选程序与方法

项目实行校院两级评审制度。根据省教育厅限额、各二级学院申报数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各二级学院限额,各二级学院根据限额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二级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初审,遴选优秀项目向学校推荐。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入围预选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复审论证,确定我校申报各级各类项目的立项名单。遴选结果由学校公示。

立项申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2020520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12020年相关申报立项材料;

2)院推荐项目一览表。

各附件均要求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在学院名称栏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各二级学院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7,电子材料发至邮箱hlsjjx307@126.com,联系人:袁斐,联系电话:0523-80639010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20207)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推荐项目一览表

4. 专业门类目录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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